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19】8号)要求,为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特制订以下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4.办学地址: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5.邮政编码:044000
6.学校网址:http://old.ycptu.edu.cn
第二章招生机构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扩招招生工作,制定扩招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扩招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扩招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学制
|
1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000
| 三年
|
第四章报名及考试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招生对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名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和第一阶段高职扩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报名信息直接到院校办理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第二条 考生确认
考生本人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核),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省2019高职院校扩招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
(2)《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三条 考试安排
考试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1.考试时间:由学院通知。
2.考试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楼。
3.入场要求:考生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四条考核方式
考试由学院自主组织入学考试,统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学院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五章录 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录取,专业人数录满为止。
第二条 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考生待遇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业务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
2.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凡报考我院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的贫困考生(建档立卡)学院提供当年学费75%的专项助学金;凡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贫困考生(建档立卡)学院提供当年学费50%的专项助学金。后两年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考核优良者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助学金。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退役军人学费资助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各职业院校实际入学人数和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资助按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其子女,根据“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补助。
第七章培养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职成[2019]13号)要求,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段、不同入学时间的各类生源,分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总学时、公共基础课学时、实践性教学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实行半工半读、送教到企的学生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应少于400学时,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毕业及就业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第九章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招生纪检检查组,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扩招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录取过程及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章联系方式
地 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苑北路
邮 编:044000
电 话:0359-2367999 2367000
监督电话:15296730033